欧小春
来源:温州亲子鉴定中心
时间:2016-06-10 14:36:45
阅读: 次

欧小春从事精神科工作近30年,1984年5月调入黎明医院(现为鹿城精神病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至今。1997年11月开始在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精神疾病司法医学鉴定研究室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199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发文指定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室为温州地区唯一的具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格单位。2002年开始兼职于温州浙南司法鉴定所。根据省司法厅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2013年1月温州浙南司法鉴定所被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兼并,欧小春同志随即兼职于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至今。
欧小春在浙南地区的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每年担负着300多例的法医精神病鉴定任务,后与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兼并,案件量一路攀升,直至2015年达到789件,每年的能力验证均以满意通过,无不良投诉案件的发生,为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多篇论文先后分别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杂志上发表,2010年第40卷第3期在温州医学院学报中发表《抑郁症患者的SPECT脑局部灌注显像和P300研究》、2012年第12卷第7期在中国医院协会中发表《文拉法辛对脑卒中后抑郁症患者抑郁症状和神经功能康复的影响》、2013年第25卷第3期在福建省药学会中发表《舍曲林与盐酸氯米帕明治疗强迫症的疗效比较》、2013年第22卷第5期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发表《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34例》等课题研究。